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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路文章:”合邏輯不一定是對的“
[ 2008-1-5 17:55:00 | By: 安东妮 ]
 

最近台湾的好友,转发了一篇网路文章: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在團隊合作中,
據理力爭不一定能把事情做好,
最重要的是產生效果,
而且每個人也都能因此受到肯定。

那天從停車場出來,有輛白色的車子橫的插進來,兒子立刻緊急剎車然後猛按喇叭,對方也剎住了,並且回按一聲喇叭。
回家的路上兒子一直在罵:不懂得主線優先的道理就不要開車!我知道他為什麼很生氣,因為對方不守規則,
因為自己很有道理。只是,我真的有點擔心。

如果我們覺得人生都是以是非為標準,只要有道理就可以堅持,那真的會很可惜。 大概三十年前,
我看過一部名片叫「紐倫堡大審」的電影。我永遠不會忘記該片的最後一場對話。那位老法官向
那位年輕的德國律師說:你非常聰明,很會用邏輯程序,但是不要忘了,合邏輯的事不一定是對的。

合邏輯不一定是對的,在生活上代表什麼意思?

其實只要回想一下上次自己與另一半吵架的情況,或看到別的夫婦吵架的模樣,就會很清楚了,
你們吵架是不是因為有道理呢?一個樣樣事都講道理,一切都黑白分明,沒弄到水落石出絕不罷休的家庭,
不一定是幸福的家庭。

你可以對一個吸毒的小孩說一整個晚上的道理(這些道理他多半已經聽過很多遍了),而且絕對是有道理的道理,
但他還是會繼續吸安非他命。他不是不明白吸毒對身體有害,有害的事為什麼還要做呢?因為人不是邏輯的產物。

人需要被諒解,覺得被接受、受到尊重,覺得有價值。而邏輯,或是把道理講清楚,很少能提供這些不可或缺的因素。

多少婚姻因為爭辯誰對誰錯而破裂,多少公司因為「嚴格要求」,而眾叛親離、業務不振,多少社團也因此暮氣沉沉。
卡內基認為人的需求並不多,像健康、住家、衣服、車子,還有受到賞識,但不知什麼緣故,最後這項卻很難得到。

將來我們會發現,自己的成就感常來自於你對他人的關懷與肯定,別人也因此而願意配合你。
 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我跟外子都是公司的主管人员,因此都是属于很有主见也很会掰大道理的人,常常为了”原则“的问题,争得脸红脖子粗。有时候甚至荒谬的吵到觉得他不是我的Mr. Right!也已经忘了到底是为何而引发的争吵!

自从上次争吵之后决定学习做个小女人(有主见的小女人),日子似乎容易许多,虽然很多事都不合我的逻辑... whatever! that's not important anymore! 


 
 
Re:网路文章:”合邏輯不一定是對的“
[ 2008-1-7 9:24:00 | By: may030939 ]
 
以下引用珍媽咪在2008-1-5 19:51:00发表的评论:
人之間的相處本就是互相,你對我好,我也對你好..
在法律之中,情理法能夠圓融為上
據理力爭,太過或不足皆不可取,採中庸之道,不互相傷害為原則,故事中的那位"兒子",生氣的應不是合不合邏輯,而是對方無視他人存在,自私的橫衝直撞,若一不小心發生了擦撞,這豈不倒楣?
社會中許多規定、法則,幾乎是為了更合諧,而不是為了講理。你讓一步,我也讓一步..豈不可以有更和諧的團體或社會呢?
邏輯與規則只用在自私無理之人,有禮教的,有沒有這些東西,應該是無所謂了..因為本身早已有自律的能力了~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
嗯,这个道理在心平气和的时候都记得,但是在争执的时候就给他全部忘光光!尤其会觉得,我对他这么好,他怎么都不懂体谅?实践真的是最难的!practice makes it perfect!

我觉得两个人相处,少用脑,多用心!记得在一个中国的电视剧看到这么一段话,一个母亲对女儿的叮咛,夫妻间相处就不能太“较真”,很有同感,尤其男女本来想法就不同,我的逻辑就不等于他的逻辑。我还要多努力才行!




"少用腦,多用心!"這句話我贊成!
 
 
Re:网路文章:”合邏輯不一定是對的“
[ 2008-1-6 23:02:00 | By: vina ]
 
我不敢跟老公做同事啦!
因為我一向是個不講道理的老婆!!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
呵呵!你老公说不定就喜欢你的不讲道理呢!
我虽然很会掰道理,但很多都是歪理,我老公跟我半斤八两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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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网路文章:”合邏輯不一定是對的“
[ 2008-1-5 22:10:00 | By: 愛妮塔 ]
 
嗯嗯~我每次跟我老公吵架都是為了很無聊的小事
氣了自己傷了和氣, 真不值得
謝謝分享這麼好的文章喔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
我觉得小爱很可爱,老公应该会很疼你的!
你们结婚才2年吧!感觉起来你们好像还在蜜月期哦,愿你们恩恩爱爱到白首!

 
 
Re:网路文章:”合邏輯不一定是對的“
[ 2008-1-5 19:51:00 | By: 珍媽咪 ]
 
人之間的相處本就是互相,你對我好,我也對你好..
在法律之中,情理法能夠圓融為上
據理力爭,太過或不足皆不可取,採中庸之道,不互相傷害為原則,故事中的那位"兒子",生氣的應不是合不合邏輯,而是對方無視他人存在,自私的橫衝直撞,若一不小心發生了擦撞,這豈不倒楣?
社會中許多規定、法則,幾乎是為了更合諧,而不是為了講理。你讓一步,我也讓一步..豈不可以有更和諧的團體或社會呢?
邏輯與規則只用在自私無理之人,有禮教的,有沒有這些東西,應該是無所謂了..因為本身早已有自律的能力了~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
嗯,这个道理在心平气和的时候都记得,但是在争执的时候就给他全部忘光光!尤其会觉得,我对他这么好,他怎么都不懂体谅?实践真的是最难的!Practice makes it perfect!

我觉得两个人相处,少用脑,多用心!记得在一个中国的电视剧看到这么一段话,一个母亲对女儿的叮咛,夫妻间相处就不能太“较真”,很有同感,尤其男女本来想法就不同,我的逻辑就不等于他的逻辑。我还要多努力才行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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