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媽台姐部落格

自畫像

(一)
了解一個人不易,古語有雲“畫龍畫虎難畫骨,知人知面不知心”;了解自己也是如此。在我自己看來,我的某些行為也是那麽難以理解,甚至近乎於荒誕了;但與自己相處的久了,倒也能看出幾分門道來。
(二)
我是一個頑劣的人,這是人所共知的。上課每每觸老師之怒,也不是什麽稀罕事;當然並沒有抽煙喝酒打群架之類不可恕的惡習,不過是與鄰座同學聊聊聊天,要麽就是丟三落四、常常忘帶上課材料。日久天長,也漸漸習慣於名字掛在老師因無奈(以及淡化了的憤怒)而緊繃的嘴邊,要是哪天不被說道幾句——在校也好,在家也好——反倒會有一種驚惶不可終日之感。
先前老師常把我叫到門外說教,現在也不多見了。記得班主任張(灝)老師曾這麽說:“看你也是個靦腆的人,怎麽皮成這樣!”
想必熟識我的人都要笑掉大牙:我哪裏靦腆了?
其實倒也沒錯,放在開學初那會兒,我確實是極害羞的。可能作為男生而言,害羞這個詞顯得有些“娘娘腔”,但這是事實。我其實很懼怕與不熟識的人交往,若是第一次見面,更是無從開口。很小的時候,父母的同事常來家裏串門;那時我常常躲在父母身後,一聲“叔叔好”或“阿姨好”楞是卡在喉頭說不出來。也是自那時起,我見到陌生人就有種隔閡感,對於不太熟識的同學往往避而遠之,在路上打個照面也從不問好,盡量能避就避。
江山易改本性難移,有些刻在骨頭裏的東西是改變不了的。在和別人混熟了之後,我也“瘋狂”起來了,談天說地,嬉笑打鬧,日久天長也混出了“頑皮”的名頭。大凡了解我的人,總把我和散漫與不怎麽守規矩聯系在一起。
我自己卻並不反感這種真實的聯系。
(三)
我在別人眼裏往往是大大咧咧的,有人觸我之怒也並不與之翻臉,甚至還會笑臉相迎,至少表面上如此。
然而我內心確是易怒的。
有件事情可以體現我的暴脾氣。去年,前座同學把我擠到了,越擠越深;我顧及臉面好言相勸,他是油鹽不進。這事倒不至於動怒,略加調節即可,而我也是怒火只撞頂梁門,不待他人勸解,一把推開桌子,薅住他的脖領子使勁一扥,差點把他掀翻;又掄起椅子作勢要砸,幸好身邊人勸住,否則前座可能要受點皮肉之苦。
我與他關系並沒有多差,國際銅價這件小事也不至於“兵戈相向”;當日自省,連自己都驚異於那無名的怒火。當然要說他一點錯沒有是胡扯,但掄胳膊打人就是我的不對了——幸好他有容人之量,否則我就永也找不到道歉的機會了。
我能容他人之侮辱,一方面是隱忍不發——其實內心也會記恨對方,留下的瘡疤不是那麽好結束的——,另一方面大約是中國人的老傳統,即“忍一時風平浪靜,退一步海闊天空”所謂明哲保身的哲學。
這所謂的哲學是人類最大的弊端之一。外國有句諺語"A barking dog never bites."試想一下,你更願意接近一個憤怒形於色的人,還是一個隱忍不發的人?要說短時的交往,我會選擇後者;但真要做朋友,還是前者為好,畢竟我知道如何避開他所憤恨的事,不會有一種將要被他在暗地裏bite的感覺。
不幸的是,我屬於後者,這讓人——至少在表面上——覺得我是個值得交往的人。
然而我到底算不算一個可交的人呢?
(四)
寫到這裏發現自己真是“一無是處”:頑劣、易怒、虛偽;其實還有許多,諸如嫉妒心重,看問題悲觀,缺乏恒心,優柔寡斷等等。若按迷信的講法,惡品質在來世都化作利箭,那我恐怕留不下個全屍。
那便留不下全屍罷!對也好,錯也罷,我覺得我至少能在來世,在神佛面前,指著我的心對他們說:“看哪,這裏是汙濁的,我毫無保留地揭露了!”這大抵與盧梭的《懺悔錄》性質是一樣的。
我是實誠的,這大約是唯一的優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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