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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

經歷了一場車禍,被別人追尾,事故本身沒有太多的樂趣,但是在夜間交通事故處理辦公室觀察到了很多趣事。
一般來說,一場車禍的發生,當發生事故的司機從車上開門走下來的那一刻開始,就有了一個微妙的「競賽」,妄圖在一開始就給這個事故劃分出「對與錯」的定性。所以誰是這場事故的主要負責人,就意味著他必須在這場事故里被放置在「有愧弱小」的角色之中。往往在司機開門質問對方的那一刻開始,他們就在比賽誰的聲音更大,或是誰的氣場更能唬住對方,以顯示自己並不是「過錯方」。
這里有個小細節,像是存在某種「控製變量」的實驗方式一樣,會有不同的實驗條件搭配:比如,發生事故的兩個司機A和B都要求報警處理,那A和B一般來說就是很普通尋常的事故主題;如果A要求報警,而B不建議報警,提議可以私了的方式,那麽B有一定可能性是存在「違法前提」的——如果從現場情況來看,B本身就是事故的主要責任人,那他建議不報警的行為就有點可疑,比如B飲酒駕駛了;如果B本身不是事故的主要責任,從現場情況來看,他就是明顯的「受害人」,但是他仍然堅持不報警,那他存在「違法性」的可能性更高——在這里,我一般建議是報警(嘻嘻)。如果A和B都堅持不報警,而是要私了處理,那這個劇情就有值得玩味的地方了,不過呢,人家不報警,旁觀者再怎麽門清,但是當事人都可以彼此裝糊塗。
很可惜,這樣的趣事我都沒有經歷到,雖然追尾的司機一開始下車也表現出了他覺得必須要表現出的「氣場」,至少要在最開始就贏了這場不可能被人為更改結果的比賽。見我懶得接茬,而是直接問他要不要報警,他便不再過多糾纏事故本身。前往夜間交通事故處理辦公室之後,面對交警,我並沒有著急陳述,因為他一定是第一個拿出照片向交警解釋事故發生經過的(當然,他也努力地將自己表達得非常克製和客觀,但是陳述的方式,都是因為我如何,導致他如何這樣的句式)。只不過,這種事故交警也見怪不怪了,他就只問了一句「你們是不是在一條道上,如果是,那就是你追尾,你的全責」。
見交警並沒有對他深情並茂地解釋,見他說得差不多了,我又拿出了我的行車記錄儀,表示我當時正在避讓一輛從左側穿出想要變道轉彎的出租車,所以我不得不緊急製動,而後車在沒有控製好跟車距離的情況下,追尾了我。這種事故很簡單,但如果要按照中國人的「弱者即有理」的邏輯,是很難說明白的。
舉個例子,A的車位被B長期惡意搶停,A通過跟B、物業溝通均無果的情況下,只能去搶停了長期未停車的C的車位。後來C買了汽車,需要停入自己預先購買的車位,發現被A搶停了,便跟A進行理論。但是A認為,自己的車位也被B搶了,並且物業並沒有很好地處理這件事情,遂讓C自己去跟B和物業溝通,因為自己也是受害者。乍一看,按照中國人的「弱者即有理」的邏輯來推論,A確實有非常多的「理由」和「無奈」才作出了這樣的事情,因為最終的「惡人」是B和不作為的物業,但在法律實操的過程中,法律並不會因為A是所謂的「弱者」而對他有過多的同情,他作出的行為就是違法的,並不會因為他被第三人侵犯了權利而擁有了抗辯權。
出租車違規變道,導致我必須緊急製動,從而又導致跟車過近的後車追尾了我。和那個搶停車位的「遊戲」一樣,它里面本身存在著某種不言而喻的因果關系,但好像用「弱者即有理」的邏輯是沒辦法作出調整,如果你又是一個深受不守規則的出租車司機其害的人,當然會覺得出租車司機該為這件事負主要責任,很可惜,他的違法行為在我緊急製動的那一刻,就被我「合法化」了,他順利地通過,結果我成了後車追尾的原因——這樣解釋就很好理解了吧。
放你媽的屁,後車跟車距離過近,和我緊急製動避讓了不守規則的出租車之間,根本就沒有任何因果關系,就算沒有那個出租車,我在馬路中間突然緊急製動,後面跟車距離過近撞了上來還是後車的全責——當然了,這種行為會遭來別人一頓臭罵,說不會開車就不要開車上路製造麻煩——這一點我得承認,畢竟耍這種嘴皮子,逞一時的嘴上之爽,在道德層面上贏過對方,是這群人無法抗辯法律責任劃分最後的「贏麻姿態」了。
當然,在這樣可以簡單劃分出車禍責任的事故里,就算法律已經用最簡單的責任劃分標準作出了結論,但事故本身還是會因為有各種條件因素的情況而發生「弱者即有理」的復雜情況。
    如果前車是普通車,而追尾的汽車是豪車,按照「弱者即有理」的理論,責任一定是後者的,開豪車的人素質都低,非要懟著人家的車尾開,追尾了一定是他們的責任,報應!
    如果前車是豪車,而追尾的汽車是普通車,按照「弱者即有理」的理論,責任不一定是後者的,因為開豪車的人素質肯定也不咋地,而且開豪車的人說不定車技也差,他要不是在馬路中間突然緊急製動,才導致後車追尾,他就是用這種方式來訛錢的吧,你們就應該報警,查一查那個開豪車的人是不是飲酒駕駛了,看他怕不怕!
    如果前車是男司機,而追尾的汽車是女司機,這個時候就不是「弱者即有理」的理論,而是按照「性別理論」重新討論這件事,女司機就不要上路搗亂了,追尾了還要跟別人吵說是別人踩了剎車,自己才撞上的。
    如果前車是女司機,而追尾的汽車是男司機,這個時候也優先采用「性別理論」,這個女司機肯定是走錯道了,在馬路中間突然踩了剎車,才導致後車避讓不及。
還有更多的「條件和因素」,你不妨也往里面添加添加試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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