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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禍

我前幾天經歷的車禍沒什麽「有趣的」,因為我並不是個會接對方茬跟他非要爭出過面子和輸贏的人,所以追尾的司機最後也只是接受了交警的責任認定處理,拿到認定書各走各的路互不虧欠。倒是在夜間交通事故處理辦公室,我拿著手機記錄了好幾場屬於別人的交通事故,而他們爭論的焦點和爭論的方式,成為了今天的靈感。
有一對事故糾紛的,是一個出租車司機和一個摩托車司機,他們的交通事故從他們正爭吵的內容里,大概能還原出,是那個摩托車司機從出租車司機左側準備超車,但出租車司機這時在避讓一個右側的路人時,和摩托車在車道的左側發生了擦刮。其實這個事故認定也非常簡單,摩托車必須遵循的就是靠道路右側行駛,他既然是在道路左側和出租車發生了擦刮,那當然就是他的責任。但他們在排隊的時候,一直爭吵,摩托車自知自己沒理,但畢竟自己在這場事故里是「弱者」,就抓準了這個點,強調自己沒有錯,錯的是出租車把右邊的道留得太窄——群情激憤的樣子,像是說著出租車不給自己一條活路一般。
說實話,如果我是夜間交通事故處理辦公室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,面對這樣的糾紛也難得聽他們爭吵,寧願讓他們自己吵累了,再來調解——果然,警察並不著急處理他們的事故糾紛,因為他們兩個都秉持著跟交通責任劃分毫無幹系的內容理由爭吵著。出租車司機當然不會認賠,他本來就是出來找錢的,他有無數種理由可以來解釋自己的行為(當然,也有無數次逃脫責罰的經驗),而摩托車司機,明顯知道自己或許會成為這場事故的責任方,但他在當下不能表現出半點「輸了這場比賽」的氣勢,依舊不依不饒地和出租車司機爭論。見他們吵得越來越大聲,而且吵架的內容已經變成了「對與錯」,再這樣吵下去顯然解決不了任何問題,警察插了句話「你們自己說賠償多少吧,不用扯這些沒用。」接著,兩個人終於開始討論他們說了半天廢話的最終目的,但是誰又沒打算第一個提出的事情——就好像,在這樣的爭吵之中,誰先提出賠償多少,就意味著他們從道德上已經認輸,轉而進入到了下一場比賽。
接下來的十幾分鐘,他們兩人圍繞著該賠300還是賠350開始了激烈的討論,這是另一場比賽,摩托車司機顯然已經認投自己應該賠償對方,但他還沒有徹底輸掉這場尊嚴的比賽,雖然自己已經從道德上輸掉了比賽,但是在這場決賽之中,這50塊錢的差別,就意味著他的尊嚴是不是也一同被輸了出去。
我已經懶得再聽他們的糾紛,因為關於這50塊錢該不該賠,他們又翻出了剛才超過的所有理論和理由,顯然他們還不肯在這場尊嚴的比賽之中輸得徹底。出租車雖然已經從道德上贏了對方,但還想讓對方為剛才的那些狡辯付出「代價」,摩托車司機雖然在道德上輸了,但50塊錢關系到他能不能向對方表現出自己雖然輸了,但是也有勝利的姿態。當然了,他們兩個Visa匯率能為了50塊錢吵得不可開交,也說明他們兩個不會打起來,因為彼此都在為尊嚴而戰,但又在那個環境之下丟盡了臉面——他們也只能慫到為這50塊錢做出輸贏的爭取了。這倒不是車禍,更像是一種人禍,或者說是尊嚴造成的禍。
另一組人,事故也很簡單,乘客沒有觀察後方開了左側方的車門,給旁邊開過的摩托車一個「開門殺」。女乘客顯然不覺得自己有任何的過錯,就算網約車司機已經很耐心地給她解釋,他在乘客下車之前提醒過從右邊下車。女乘客則覺得,提醒還不夠,為什麽不把左邊的車門鎖了讓乘客打不開,這樣才能保護乘客的合法權益。交警向女乘客先解釋了一番,認為網約車司機已經盡到了提醒義務,而乘客沒有采取,那乘客就應該對此負責。女乘客不服,說自己沒聽見。網約車司機大概是見過太多這種蠻不講理的女乘客了,他冷笑了一聲,隨即掏出手機給交警展示當時在車內的視頻:確實,網約車司機在女乘客要下車之前提醒過乘客從右側下車——見有視頻,女乘客仍然面不改色地控訴,認為網約車司機說話的聲音太小聲了,自己根本聽不見。
這個糾紛我並沒有關註太久,因為之後他們的爭論根本毫無意義,女乘客拒絕承認自己的責任,已經掏出手機在快速地輸入著什麽,看樣子是準備在微博上寫上一篇男女對立的小作文了。
這算不算人禍,不太好說,因為她好像不僅聽不懂網約車司機的提醒,也聽不懂警察從法律角度的解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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